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浙江省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12号)的规定,现将2018-2019年度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浙江省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名单予以公告,公告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矿山应进行绿色矿山第三方核查评估,由矿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会同环境保护局采用公开、公平、公正方式,从2018-2019年度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浙江省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名单中随机确定评估机构进行绿色矿山第三方核查评估。
附件:1.2018-2019年度露天开采矿山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浙江省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名单.doc
2.2018-2019年度地下开采矿山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浙江省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名单.doc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