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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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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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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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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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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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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余亭亭,经营范围包括花岗岩矿山开采等。本次评价对象为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是一座生产型山坡露天开采矿山。
2020年4月29日采矿权人依法取得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50年4月29日,矿区面积0.915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万立方米/年。
2019年9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露天开采 100万立方米/年 饰面用花岗岩矿 新建项目〕》。该方案设计采用“圆盘锯石机锯切、人工楔子劈裂、叉车铲装、汽车运输”的露天开采方式。
2022年3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变更)》,变更设计经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
2025年5月7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依法核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25〕KKS002,有效期2025年6月6日至2028年6月5日。
目前,矿界j拐点附近区域为石材加工工业园区,且该区域的地形标高低于矿界最低开采标高+310m,不在矿区范围之内。因此,为保护这部分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拓展工业园区的产业平台,矿山对矿界j拐点附近+310m标高以下的地块进行用地退让。调整后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9088km2,开采标高为+532.1m~+310m。
2025年1月14日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发布《2025年第一次民间投资项目落地会商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5〕1号),会议同意将矿山的生产规模从100万m3/a扩大至200万m3/a。
矿山企业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3〕180号)文件要求,于2025年8月28日委托我公司对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改(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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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骆中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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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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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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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骆中友、詹梅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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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申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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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骆中友、詹梅芬、卞宝童、刘德启、马轩、赵焕、姜志金、梁军、申小平、王达夫、华杰雄、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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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骆中友、申小平、詹梅芬、姜志金、吴正杰、卞宝童、华杰雄、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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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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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骆中友、詹梅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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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8/28-202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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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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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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