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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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简介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余亭亭,经营范围包括花岗岩矿山开采等。本次评价对象为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是一座生产型山坡露天开采矿山。
2020年4月29日采矿权人依法取得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300002020047110149748,有效期至2050年4月29日,矿区面积0.915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万立方米/年。
2019年9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露天开采 100万立方米/年 饰面用花岗岩矿 新建项目〕》。该方案设计采用“圆盘锯石机锯切、人工楔子劈裂、叉车铲装、汽车运输”的露天开采方式。
2022年3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变更)》,对部分开拓运输道路、分区工作面高程、总平面布置等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设计经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
2022年6月6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依法核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22〕KKS003,有效期2022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05日。2025年3月18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变更)。
矿山花岗岩开采采用圆盘锯石机锯切、凿岩机凿劈裂孔、人工打楔或机械(绳锯)分离的方式,自上而下分层锯切。至本次评价报告出具前,矿区一分区自北西向南东方向,形成了+445m、+440m平台;二分区工作面已开采至+423m标高,在一分区与二分区之间留设了安全隔离平台;三分区工作面已剥离开采至+432m标高,形成+432m和+419.2m平台;四分区工作面已剥离开采至+334m平台,在老宕面下部留设了暂缓开采区(临时安全平台)。
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的要求,采矿权人于2024年7月22日委托我公司(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该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骆中友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詹梅芬、骆中友 |
报告审核人 |
申小平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骆中友、詹梅芬、吴正杰、卞宝童、刘德启、姜志金、梁军、马轩、申小平、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骆中友、申小平、吴正杰、詹梅芬、姜志金、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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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詹梅芬、骆中友 |
时间 |
2024/7/22-2025/3/31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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