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武池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武池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青田康泰矿业有限公司 |
简介 |
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武池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为新建的露天矿山,采矿权人为青田康泰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05月30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3311212018057130146306),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而成,开采深度:由+250m至+130m标高,生产规模:20万吨/年,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区面积:0.0397平方公里,有效期:10年(自2018年5月30日至2028年5月30日)。
2017年10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提交了《青田县东源镇武池村普通建筑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于2017年11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备案。
2019年矿山企业进行了股份重组,重组后经市场调查,认为矿山的矿石质量较好,为满足市场对高品质砂石料的需求,实现优矿优用的原则,对破碎加工系统进行优化,优化后造成矿山运输道路无法按“原《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施工,为此,采矿权人向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田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关于要求调整《青田县东源镇武池村普通建筑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报告。
2020年03月23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核定矿山基建期24个月,2020年03月23日至2022年03月20日(青应急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20〕003号)。
2020年05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武池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调整》,并于2020年09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备案。
2022年03月21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同意矿山延长基建期的批复,延长12个月至2023年03月22日。
2023年03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武池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并于2023年0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备案。
2023年05月24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意见书》(青应急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23〕002号),同意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调整变更,核定基建期10个月(2023年05月24日至2024年03月23日)。
矿山一直在按照原设计方案和设计方案调整、设计方案调整—变更进行基建工作。
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的要求,采矿权人于2022年11月6日委托我公司对该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范围进行验收评价工作。 根据2024年1月19日丽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青田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和专家,对青田康泰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现场复核发现的问题:“安全评价报告未就工业场地边坡安全状况作评价并提出针对性措施”。报告对工业场地边坡做出了补充评价和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并于2024年2月25日提交了正式稿。 |
项目组长 |
骆中友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骆中友、申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骆中友、申小平、姜志金、詹梅芬、常晓辉、廖美红、吴正杰、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骆中友、申小平、姜志金、詹梅芬、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姜志金、骆中友 |
时间 |
2022/11-2024/2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2/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