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年产45万套第三代汽车轮轴承单元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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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年产45万套第三代汽车轮轴承单元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 |
简介 |
本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范围为: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年产45万套第三代汽车轮轴承单元技改项目。
本评价主要涉及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人员和管理等内容,对该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对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规章制度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相应的要求。
本评价的工艺过程以企业提供的工艺流程简介的描述为准,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项目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原料、工艺和产品的更改、企业生产的其他产品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凡涉及本技改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技改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环保、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意见为准。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年产45万套第三代汽车轮轴承单元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生产运行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种安全对策措施,其安全条件能达到或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要求。但如果安全措施不落实或者失效,危险性将会大大增加。因此,在初步设计或今后的运行生产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本身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害性以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要求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进行各个单项工程验收并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以确保项目的安全投产。
本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技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该项目若在今后的设计和生产中改变生产、储存品种、储存量、工艺过程,应重新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
项目组长 |
詹梅芬 |
技术负责人 |
秦学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詹梅芬、申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詹梅芬、廖美红、申小平、张学海、王玉伟、赵焕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詹梅芬、申小平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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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詹梅芬、申小平 |
时间 |
2023/9/14-2023/10/27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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