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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简介 浙江省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是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用地需要,加强以建筑石料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保障,完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空间而设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23年5月25日,遂昌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遂政发〔2023〕29号)。同月,浙江省地矿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省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划定认证报告》。
2023年6月,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由衢州之源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省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查报告》。
2023年8月,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遂昌县共富共荣生态产业平台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工程采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176号)、《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等规定要求于2023年6月21日委托我公司(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根据委托项目拟定开采规模950万吨/年;拟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拓运输方案。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对本项目涉及对象其风险辨识评估和合同评审的基础上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及有关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起先后多次赴矿山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调查核实。
本报告在调查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原则,依照有关规定,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评价方法,分析评价矿山建设项目的合法性、矿山开拓系统布置的可行性及该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可控性,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对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及《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形成报告文本。报告编制按过程控制要求进行,经三级审核并经专家评审、修改确认后,项目组于2022年9月14日提交本报告。
通过本次系统评价,分9个评价单元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涉及危险、有害因素12项,对应评价单元,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采矿权人应重视并积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评价结论仅对该项目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有效。
项目组长 骆中友
技术负责人 施东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华杰雄
评价报告编制人 骆中友、姜志金
报告审核人 吴继琼
参加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姜志金、骆中友、詹梅芬、申小平、陶海南、常晓辉、马轩、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注册安全工程师 姜志金、骆中友、申小平、詹梅芬、陶海南、华杰雄、施东风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骆中友、姜志金
时间 2023/6/11-2023/9/14
主要任务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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