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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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浙江能诚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简介 |
本项目为探矿权拟转采矿权项目。
探矿权人和拟设采矿权人均为浙江能诚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拟设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2018年03月,现拟设采矿权人(原名称永康市能诚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07月更名为现名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了浙江省新昌县沙溪镇董村村雪头岭饰面用花岗岩矿普查探矿权,并于2018年11月依法取得详查探矿权,探矿证号:T33420181103054986,探矿证期限:2018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2日。2020年10月19日延续探矿权证,探矿证号:T3306242018117040054986,探矿证期限至2023年11月02日。
拟设采矿权人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编制的《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于2022年01月05日完成专家审查,2022年03月07日完成该《详查报告》会议审查。2022年06月17日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出具了《<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浙地调储评字[2022]05号),2022年06月20日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新自然资规储备字〔2022〕1号 复函通过评审备案。
根据《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饰面用花岗岩矿探矿权转采矿权设置方案》(2022年7月),拟定采矿权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面积0.339427km2;其中拟定开采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0.213388km2,开采深度+320m-+508m标高。在开采范围以外的矿区范围,用于满足矿石加工场地的布置,满足开采、运输、加工、产品堆放、排土场等生产工艺要求。拟定采矿权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立方米/年(荒料),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
拟定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查明饰面用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6286千立方米(荒料率18.58%,折合荒料量1168千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4170千立方米,折合荒料量775千立方米;推断资源量2116千立方米,折合荒料量393千立方米)。查明宕碴(强风化层)控制资源量3497千立方米、普通建筑石料矿(中风化层)控制资源量1766千立方米、剥离物659千立方米(其中:第四系覆盖层174千立方米、内剥离量485千立方)米。
拟设矿山拟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露天开采方式。强风化层采用机械开挖铲装、汽车运输工艺;中风化层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汽车运输工艺;荒料采用圆盘踞或绳踞切割、机械叉装、汽车运输工艺。
拟设采矿权人浙江能诚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为保障矿山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于2022年03月委托我公司对拟设采矿权浙江省新昌县雪头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姜志金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姜志金、廖美红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姜志金、廖美红、骆中友、申小平、吴正杰、常晓辉、马轩、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姜志金、骆中友、申小平、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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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姜志金、廖美红 |
时间 |
2022/3/-2022/9/4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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