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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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简介 |
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是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设立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目的为缓解云峰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难瓶颈,同时弥补在交通、城建、镇村等方面经济社会建设对普通建筑用石料需求,增强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遂昌县云峰工业园区是遂昌县重要工业园区,但受生产建设用地空间过小的限制,发展空间有限,为最大限度拓展云峰工业园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园区建设用地利用的压力,促进矿地融合发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园区建设用地拓展利用效益双提升,探索一条矿地融合发展的资源开发新路子,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和《遂昌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拟在云峰街道设置本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并初步划定了项目区范围。
2019年4月8日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补划遂昌县矿地综合利用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的批复》(丽自然资规发〔2019〕16号)。
2022年3月衢州之源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矿区范围划定的论证报告》,拟设项目位于云峰街道龙板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花岗岩开区规划区块(CQ06)内,由16个拐点圈定,总面积0.876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45.1m~+252m。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工程采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176号)、《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等规定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姜志金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姜志金、申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姜志金、申小平、常晓辉、詹梅芬、骆中友、马轩、吴正杰、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姜志金、申小平、詹梅芬、骆中友、吴正杰、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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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姜志金、申小平 |
时间 |
2022/6/16-2022/6/27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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