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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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与评估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简介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由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3307463499P,法定代表人为赖林明,经营范围包括花岗岩矿山开采、开发、加工、销售,花岗岩矿山投资,石材加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为其下属新建山坡露天开采矿山。
该矿山于2020年4月29日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300002020047110149748,有效期至2050年4月29日,矿区面积0.915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万立方米/年。
2019年9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露天开采 100万立方米/年 饰面用花岗岩矿 新建项目〕》。根据该方案,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圆盘锯石机机锯切、人工楔子劈裂、叉车铲装、汽车运输”的开采方式。
2020年5月12日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向矿业权人下发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遂应急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20〕01号),核定基建期24个月。2022年3月,矿山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部分开拓运输道路、分区工作面高程、总平面布置等内容进行了设计变更,提交了《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变更)》。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审批后同意了变更申请。现设计基建工程已基本完成。
矿山企业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露天矿山边坡安全风险管控严防坍塌事故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24号)“初次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应在矿山建设项目完工以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前完成”的要求。矿山企业委托我公司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 |
项目组长 |
华杰雄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评估报告项目组 |
华杰雄、姜志金、詹梅芬、常晓辉、赵新潮、骆中友、吴正杰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估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姜志金、詹梅芬、赵新潮、骆中友、吴正杰、常晓辉、吴继琼、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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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华杰雄、姜志金、詹梅芬、骆中友、吴正杰、吴继琼、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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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
人员 |
华杰雄、姜志金、詹梅芬 |
时间 |
2022/3/26-2022/4/12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估报告提交时间 |
202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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