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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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 |
简介 |
项目对象为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采矿权人为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02月03日矿业权人依法获得由洞头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3222015027130137114;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2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0728km²,由9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230m~+92.5m;有效期至2024年2月3日。
2014年10月矿业权人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了《洞头县大门镇寨楼饰面用花岗石矿区1块段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评审通过。
2015年9月矿业权人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石矿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2016年10月矿业权人委托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制编了《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修编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2021年11月9日,矿业权人委托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编了《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设施设计调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调整》,通过了专家评审,于2021年12月6日取得温州市洞头区应急局颁发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洞应急矿山项目安设审字〔2021〕2号)批准同意。
矿业权人为依法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22日委托我公司对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寨楼1块段饰面用花岗岩矿的开采生产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王达夫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达夫、李军成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王达夫、廖美红、李军成、陶海南、杨华峰、常晓辉、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军成、陶海南、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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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达夫、廖美红、李军成 |
时间 |
2021/11/23-2021/12/20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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