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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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重出)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 |
简介 |
本评价项目对象为浙江遂昌正中莹石精选有限公司所属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
浙江遂昌正中莹石精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8日,为金石资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36831255815,法定代表人:胡小京,经营范围:萤石(普通)地下开采(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3日);萤石浮选、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五金交电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服务。
2011年6月23日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依法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0002011066110115183,有效期限自2011年06月23日至2023年12月23日,开采矿种:萤石(普通),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
2018年10月8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延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18〕SKS041,许可范围: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萤石(普通)5万吨/年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21年10月7日。
2011年7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
2021年3月委托浙江工业设计研究院补做了《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初步设计》《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安全设施设计》。
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为依法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矿业权人于2021年8月1日委托我公司对现有原矿生产与辅助系统及可能影响开采的空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对其风险分析和合同评审的基础上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及有关人员于2021年8月3日起先后多次赴该矿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调查核实。
通过现场调查,共发现需整改项目56项(不包含现场可立即整改项),提出整改对策措施建议56条,并出具了问题整改通知书。
本报告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原则,在现状调查和综合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及《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要求,将项目对象划分为12个评价单元,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相关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与设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符合性、合规性进行分析评价。本报告项目组按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的过程控制要求进行三级内部审核。本报告专家评审时,项目仍有41个整改项,到形成正式报告时仍有9项需整改确认,经我公司进行整改确认后,出具整改确认书确认。
矿山工业场地用地由于地表土地受限,目前正在政策协调,进行土地调整置换工作,矿山承诺土地调整置换到位后,立即按规定要求重新布置工业广场、恢复生产设施,并出具了承诺书。
本次重新装订是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11月9号下发的《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要求对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现场复核发现问题整改的函》和复核会议要求,在原有报告基础上对图纸进行了完善。根据复核会议要求和委托方讨论对矿体的编号方式进行了更改,对采场、天井编号进行了统一调整;对图纸不规范问题,按标准进行了完善;通风立体图漏交进行了补遗,并对企业10月18日安装的风门进行了上图,在图上一并进行了完善;对其他文字错误等进行了复核校正。 |
项目组长 |
李军成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军成、姜志金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李军成、姜志金、申小平、马轩、黄德华、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姜志金、詹梅芬、骆中友、高三华、李军成、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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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姜志金、詹梅芬 |
时间 |
2021/8/3-2021/11/12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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