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开化县张湾乡潭头村鸡公岩萤石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 |
简介 |
开化县张湾乡潭头村鸡公岩萤石矿为拟改建矿山项目,矿业权人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提交了《浙江省开化县鸡公岩矿区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暨深部详查地质报告》,资源量估算基准日为2018年12月16日,详查工作圈定9条萤石矿体,编号分别为Ⅰ-1、Ⅰ-2、Ⅰ-3-1、Ⅰ-3-2、Ⅰ-3、Ⅰ-4、Ⅰ-5、Ⅰ-6、Ⅰ-7。其中矿区中部矿体基本呈平行排列,按照自上而下、自西北向东南依次为Ⅰ-3、Ⅰ-2、Ⅰ-4、Ⅰ-5、Ⅰ-6、Ⅰ-7、Ⅰ-1号矿体;另矿区东北部地表出露有Ⅰ-3-1、Ⅰ-3-2号矿体。Ⅰ-1、Ⅰ-2、Ⅰ-3号为主要矿体,赋存于矿区中部L1~L4线之间,+85m以上标高均留有采空区,三个矿体采空区基本平行排列,各矿体空区之间水平距离8m~18m,采空区以矿房形式存在,留设了顶柱、底柱、间柱,采空区总体积约22420m³;Ⅰ-4、Ⅰ-5、Ⅰ-6、Ⅰ-7号矿体为新增矿体,赋存于L1~L4线之间,标高均位于+85m以下;Ⅰ-3-1、Ⅰ-3-2出露于矿区东北部地表,赋存标高在+200m~+160m之间,此两矿体下方无采空区,且位于地表错动范围外,依据《委托书》矿业权人暂未计划对此两矿体进行开采。
2019年8月,《详查报告》通过了评审,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出具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2019年9月27日,《详查报告》以浙自然资储备字〔2019〕025号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以《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通知书》(浙自然资储登〔2019〕032号)对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登记,登记查明资源储量(总计)普通萤石77.73/168.31(CaF2 千吨/矿石 千吨);以《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通知书》对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登记,登记占用资源储量普通萤石6.19/12.73(CaF2 千吨/矿石 千吨)。
目前,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拟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内+85m水平以下萤石矿体进行回采。
根据《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安监管矿〔2015〕109号)及《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要求,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李军成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军成、姜志金 |
报告审核人 |
骆中友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李军成、姜志金、申小平、常晓辉、马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军成、姜志金、申小平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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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李军成、姜志金 |
时间 |
2021/7/27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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