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西区)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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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西区)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 |
简介 |
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位于《遂昌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云峰-濂竹萤石花岗岩及金银多金属开采区内(KC1),该项目是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8〕229号)设立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属于浙江省24个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项目之一,是为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石材加工园区提供建设用地的专设项目。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兴峰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3日,由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YGRG8R,营业期限至长期。2021年4月9日法人依法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发了本项目采矿许可证,证号:C3311232020097160150602,采矿权人为杭州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460万吨/年,矿区面积0.5903km2,由43个拐点构成,开采标高+345.6m~+245m;有效期限为2020年09月28日至2022年02月28日。
本项目矿区由东、西两个区块组成,东、西两个区块属于两个独立的系统。其中西区由24个拐点圈定,面积0.1839km2,开采标高+351.6m~+260m。
该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于2021年4月18日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东、西区两个区块分别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本报告安全预评价对象为该试点项目东区。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对本项目涉及对象其风险辨识评估和合同评审的基础上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及有关人员于2021年4月19日起先后多次赴矿山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调查核实。 |
项目组长 |
李军成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詹梅芬、申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李军成、詹梅芬、申小平、姜志金、高建华、骆中友、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军成、姜志金、申小平、骆中友、詹梅芬、吴继琼、华杰雄、施东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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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李军成、申小平、詹梅芬 |
时间 |
2021/4/19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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