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吴公矿段安全预评估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 |
简介 |
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原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下称埠头矿段)、原龙泉市八都吴公莹石矿(下称吴公矿段)和原龙泉市八都刘必忠莹石矿(下称刘必忠矿段)三个矿权于2008年9月25日整合而成的地下矿山,矿业权人为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2004年3月18日由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发了营业执照。2020年4月29日依法变更了营业执照。现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81760156155T,法定代表人:贺美萍,经营范围:萤石(普通)开采,萤石浮选、销售。
2014年7月 28日矿业权人依法获得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延续),证号:C3300002008096120000854,核定生产规模为1万t/a,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围成,矿区面积0.7931km2,开采深度+425m~0m,有效期至2022年7月16日。
2020年4月29日营业执照变更后,根据矿业权人申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于2020年5月18日依法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17〕SKS023,主要负责人:贺美萍,有效期为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矿业权人一直在埠头矿段从事生产活动,作为采矿所有人的吴公矿段,吴公矿段从2012年起处于停止生产活动状态。矿业权人根据发展和后续生产需要计划重启吴公矿段(Ⅰ-3号矿体)的矿业活动。并于2020年5月25日委托我公司编制《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吴公矿段安全预评估报告》。 |
项目组长 |
姜志金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姜志金、詹梅芬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申小平、詹梅芬、姜志金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姜志金、詹梅芬、申小平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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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姜志金、詹梅芬 |
时间 |
2020/5/25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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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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