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鑫童车配件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平湖市国鑫童车配件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平湖市国鑫童车配件厂 |
简介 |
平湖市国鑫童车配件厂成立于2004年02月05日,系租赁平湖市光明童车制造有限公司最南侧1#闲置厂房;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童车路99号。企业现有员工35人。
该企业现持有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58087816E,法定代表人:陈国红,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童车喷漆、喷塑、镀膜、表面处理、电泳、注塑加工、五金加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企业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硫酸、溶剂油、醇酸清漆、天然气,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塑粉(静电粉末涂料),因此该企业属于涉燃爆粉尘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修正),并对照《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年用量未达到标准规定的年用量,故该项目不属于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可燃性粉尘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我公司受平湖市国鑫童车配件厂的委托,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平湖市国鑫童车配件厂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组长 |
姚艳 |
技术负责人 |
秦学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薇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姚艳、韩路朋 |
报告审核人 |
秦学功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姚艳、刘清华、申小平、韩路朋、吴继琼、梁军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秦学功、申小平、韩路朋、吴继琼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姚艳、申小平 |
时间 |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
2020/4/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