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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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简介 |
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为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拟设采矿权位于《浙江省遂昌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云峰萤石、花岗石材和建筑用砂开采区(KC1)内。
2014年10月12日,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从遂昌县矿业权储备中心取得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刘道坞花岗岩矿探矿权,勘探单位为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探矿证期限:2015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3日。其后两次延证,现探矿证由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授予,探矿证期限:2018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探矿阶段为勘探。
2016年8月1日,由原遂昌县国土资源、安监、公安、林业、乡镇、村委会和环保部门联合签署了《遂昌县新办矿点联合确认意见表》。
2018年7月,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提交的《浙江省遂昌县刘道坞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勘探报告》资源储量备案登记。
2018年10月8日,原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刘道坞花岗岩矿区范围核定意见》核定该采矿权范围。
2019年5月15日,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提交了《省级发证采矿权实地核查成果》。
2019年6月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浙江省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淅采范〔2019〕第8号)。
遂昌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等规定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拟建矿山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骆中友 |
技术负责人 |
华杰雄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韩路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军成、申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骆中友、吴继琼、李军成、马轩、姜志金、申小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骆中友、吴继琼、李军成、姜志金、申小平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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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骆中友、李军成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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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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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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