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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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委托单位 |
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 |
简介 |
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是新设的露天采矿矿山项目。
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爆破落矿、挖掘机铲装,开拓运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原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0月17日重新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303242015127130141161。
2016年10月,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
2016年11月15日,原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永安监管许可决字〔2016〕5号核发了《关于同意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核定基建期12个月。
2017年12月5日,原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永安监管许可决字〔2017〕6号核发了《关于同意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基建期延期的批复》,延长建设期至2018年12月5日。
2018年12月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2018年12月5日,原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永安监管许可决字〔2018〕9号核发了《关于同意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变更审查的批复》(永安监管许可决字〔2018〕9号),核定建设期为一年,至2019年12月5日。
现矿山基建工程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委托我公司(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王达夫 |
技术负责人 |
华杰雄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韩路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达夫、李军成 |
报告审核人 |
吴继琼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王贤强、刘清华、王达夫、郑彪华、李军成、吴继琼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军成、吴继琼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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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李军成、王达夫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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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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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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