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中兴高岭土有限公司松阳县大东坝镇下坌高岭土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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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松阳县中兴高岭土有限公司松阳县大东坝镇下坌高岭土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矿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被评价单位 |
松阳县中兴高岭土有限公司 |
简介 |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下坌高岭土矿为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探矿权隶属于松阳县中兴高岭土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松阳县中兴高岭土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探矿权,探矿证号为T33420140203049572,有效期限:2016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14日。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下坌高岭土矿拟设矿区边界线与松阳县徐砚后高岭土矿矿区边界线重叠。松阳县徐砚后高岭土矿为一家生产性露天矿山,采矿权人为松阳县徐砚后高岭土矿(采矿证号:C3311242010107120078003,有效期:2014年6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安全证号:(ZJ)FM安许证字﹝2015﹞-K-006,有效期:2015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7日)。
根据《安委办〔2010〕17号》文件“相邻露天矿山开采范围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有关部门一律不予批准”的规定,在徐砚后高岭土矿采矿权注销后拟设采矿权有两种情况:既可将单独设立下坌矿区为新的采矿权(拟设采矿权1);也可将徐砚后矿区和下坌矿区整合为新的采矿权(拟设采矿权2)。
通过对拟设矿权的安全符合性评价,为“松阳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提供依据。根据《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文件的要求,松阳中兴高岭土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拟设采矿权的安全符合性进行安全预评价。 |
项目组长 |
高三华 |
技术负责人 |
骆中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赵焕、邢园科 |
报告审核人 |
骆中友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高三华、骆中友、华杰雄、赵焕、邢园科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高三华、骆中友、赵焕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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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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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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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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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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