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大倬石材有限公司庆元县左溪镇留香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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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项目名称 |
庆元县大倬石材有限公司庆元县左溪镇留香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矿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被评价单位 |
庆元县大倬石材有限公司 |
简介 |
浙江省庆元县左溪镇留香村饰面用花岗岩矿为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隶属庆元县大倬石材有限公司。2015年11月9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核发了《浙江省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浙采范〔2015〕第6号)。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实现安全风险可控,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年12月大倬石材委托我公司进行安全预评价。 |
项目组长 |
高三华 |
技术负责人 |
骆中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赵焕、邢园科 |
报告审核人 |
骆中友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高三华、骆中友、华杰雄、赵焕、邢园科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高三华、骆中友、赵焕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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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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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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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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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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