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安监管矿〔2013〕3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我省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引导和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到2012年底,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中,标准化达标的有484家,比例为73.4%,其中二级达标的107家,比例为15.5%。另外,有21家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
为进一步推动2013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和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我局制订了《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3月28日
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按照“全面推进、严格考核、重在提升”的工作思路,以企业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成效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评办法,严格考评要求,继续以“分类监管”、“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主要抓手,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的提升与全面达标。
二、工作目标
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有:
(一)到2013年底,力争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和在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标。
(二)采掘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力争达标数量占取证企业的30%。
(三)已达标企业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完成提升改造。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
2013年5月15日前,各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县(市、区)的工作方案,要明确没有达标单位的达标时间和已达标单位的提升改造内容。
(二)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引导其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标准化体系,并保持正常的运行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在5月底以前要对所监管的非煤矿山开展一次以标准化建设和达标企业升级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检查,了解每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差距,确定年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标和整改任务。要积极依托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要引导企业遵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本质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的组织架构、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生产特点等,建立切合企业实际的标准化体系,使标准化体系具有良好的操作性,督促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操作性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标准化体系及时进行调整。
发现达标企业存在不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或档案记录弄虚作假的,安监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企业重新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的,取消其标准化等级,收回标准化证书、牌匾。
(三)进一步完善达标要求,提高标准化工作实效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除考评得分达到有关规定外,其安全生产状况也必须符合本文件确定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已达标单位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应在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采掘施工企业达标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另行制定。
(四)正确把握标准化考评条件,严格现场条件审查
企业创建的标准化体系,不仅要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更要切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化达标考评时,可对《评分办法》中不符合企业实际的评分内容进行说明,经相关安监部门同意后,可予以剔除。对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现场考评时应一并予以审查(考评报告应包括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审查结果),凡不符合基本要求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违法行为的(有重大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理并纠正的除外),不予以或不通过评审。
考评工作中,评审单位应按照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责,并主动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及时通报考评进程和考评结果。
市级安监部门要做好对申报二级达标企业的预审。凡申报二级达标的非煤矿山,必须是三级达标一年以上并且安全生产状况符合基本要求的单位。
(五)做好已达标企业标准化证书延期换证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企业,应在标准化证书期满前三个月,按照有关规定,再次申请达标评审,延期申请、评审办法与初次相同,合格的,予以延期换证。
达标企业符合浙安委办〔2012〕20号文件(十一)条规定的,由企业在标准化证书期满前二个月提出申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经评审组织单位审查,企业上报情况属实、标准化运行良好、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基本要求的,报发证单位同意,免予评审,直接换发标准化证书。申请免审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化证书延期免予评审申请书(见附件2);
2.其它相关材料(见延期免予评审申请书填写说明)。
四、推进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好坏,关键看班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化体系要求,以安全生产班组建设为着力点,广泛开展班组达标、岗位达标,把标准化工作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
安监部门要向非煤矿山企业大力倡导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各市要选择1到2家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予以推广。
(二)进一步严格许可要求,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达标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许可审查的内容。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矿山,不予以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的矿山,不予通过矿山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未达到标准化最低等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须到现场进行复核,并由企业出具标准化建设及达标计划说明,已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等级的,原则上不复核现场。从2014年开始,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的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在用尾矿库,将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安监部门要依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特别是二级以上的达标企业,可引导其加强自我管理,减少执法检查的频率。对违章开采问题突出的未达标矿山,以及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未达标矿山,要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整顿关闭工作,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推动矿山企业诚信建设,提高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2011〕1号)的要求,积极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载体。
附件:1.非煤矿山标准化达标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延期免予评审申请书
附件1:非煤矿山标准化达标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露天矿山标准化达标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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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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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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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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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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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范的台阶式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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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实施台阶式开采,只允许最上部高度不超过30米的台段实施分层开采,且分层开采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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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实施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并且只允许最上部高度不超过50米的台段实施分层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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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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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的开拓系统及安全设施,矿区运输道路主要技术参数符合GBJ22-87二级以上公路标准,生产干线为高级、次高级路面,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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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运输道路主要技术参数符合GBJ22-87三级以上公路标准,生产干线为中级以上路面,道路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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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运输道路及其交通标志、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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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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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凿岩设备采用自行式设备,并具有捕尘设施;矿区内矿石运输采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矿用车辆,且主要运输车辆的额定载重量在30吨以上;挖掘机等铲装设备与台阶高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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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凿岩设备采用自行式设备;矿区内矿石运输采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矿用车辆;挖掘机等铲装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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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内矿石运输采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矿用车辆或证照齐全、检测检验合格的其它车辆;挖掘机等铲装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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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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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配备及技术工作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2〕58号)的要求,其中在职的采矿、爆破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名,配备矿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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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作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2〕58号)的要求,并且配备采矿、爆破、测量技术人员,其中在职的技术人员至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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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矿山所需要的专、兼职技术人员;绘制并及时更新主要图纸,并在主要办公场所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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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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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5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8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每人有电脑等必要办公设备;2、有单间在6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教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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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8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每人有必要办公设备,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电脑;
2、有单间在4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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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6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2、有单间在2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2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或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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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化达标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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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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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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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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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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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范的台阶式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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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实施台阶式开采,只允许最上部高度不超过30米的台段实施分层开采,且分层开采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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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但分层开采总高度不得超过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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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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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的开拓系统及安全设施,矿区运输道路主要技术参数符合GBJ22-87三级以上公路标准,生产干线为高级、次高级路面,道路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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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运输道路主要技术参数符合GBJ22-87三级以上公路标准,生产干线为中级以上路面,道路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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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运输道路及其交通标志、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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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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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凿岩设备采用自行式设备;矿石运输采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矿用车辆;挖掘机等铲装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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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运输采用检测检验合格的矿用车辆或证照齐全、检测检验合格的其它车辆;挖掘机等铲装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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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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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2〕58号)的要求,并至少具有在职的采矿或爆破技术人员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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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2〕58号)的要求,并至少具有兼职的采矿、爆破、测量技术人员各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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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矿山所需要的兼职技术人员;绘制并及时更新主要图纸,并在主要办公场所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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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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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8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每人有必要办公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电脑;
2、有单间在4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教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的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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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8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2、有单间在3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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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6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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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下矿山标准化达标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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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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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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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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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掘工艺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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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掘工艺先进,机械化程度较高,采矿方法符合设计要求;2、井下全面采用机械运输;3、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4、矿山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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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矿方法符合设计要求,采掘作业面采用机械装载;2、井下运输以机械为主;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4、矿井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等主要系统的设备符合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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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矿方法符合设计要求;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3、矿井主风机、主提升、局扇、水泵等主要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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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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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开拓系统,开拓巷道全部采取永久性的支护措施,且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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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的开拓系统,开拓巷道软弱围岩地带、断层破碎带、节理发育地带全部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且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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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系统及开拓巷道顶板维护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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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面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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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往矿区道路及矿区内骨干道路为三级以上公路、次高级以上路面;2、有单间在6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教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教学设备;3、配备设施比较完善的更衣室、矿工浴室、职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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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往矿区道路及矿区内骨干道路为四级以上公路、中级以上路面; 2、有单间在4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3、配备可供应热水的矿工浴室及取暖条件的更衣室;4、职工宿舍是砖瓦结构的房子,每人有6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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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区内骨干道路为四级以上公路,中级以上路面;2、有单间在15平方米以上或人均2平方米以上的培训教室(会议室);3、配备可供应热水的矿工浴室。4、职工宿舍是砖瓦结构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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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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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配备及技术工作符合浙安监管矿〔2012〕58号的要求,其中在职的采矿、地质、测量、机电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名,配备矿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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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配备及技术工作符合浙安监管矿〔2012〕58号的要求,并且至少具有在职的采矿、测量技术人员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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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备矿山所需要的兼职技术人员;2、绘制并及时更新主要图纸,并在安全办公场所张贴;3、开展采矿、测量、现场技术指导等必要的安全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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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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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8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每人有电脑等必要办公设备;
2、建立四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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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8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每人有必要办公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电脑;2、建立相当于四级资质装备水平的业余矿山救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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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人员人均有6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2、建立具有必要装备的业余矿山救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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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尾矿库标准化达标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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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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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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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达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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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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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库水位、坝体位移、浸润线等);建立库区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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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库水位、坝体位移、浸润线等);建立库区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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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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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区建立领导值班室与职工值班室;
2、库区建立应急物资仓库;
3、建立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值班室,并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
4、库区值班室与外界能保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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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区建立值班室、应急物资仓库;
2、建立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值班室,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在雨季及恶劣天气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
3、库区值班室与外界能保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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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库区值班室及应急物资储备间;
2、库区值班室与外界有线或无线通讯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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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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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往库区道路为三级以上公路、次高级以上路面;2、库区职工宿舍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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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往库区道路为四级以上公路、中级以上路面;2、尾矿库四周具有可供检查人员安全行走的环形道路; 3、库区职工宿舍是砖瓦结构的房子,每人有6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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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往库区道路为四级以上公路;2、尾矿库四周具有可供检查人员安全行走的环形道路;3、库区职工宿舍是砖瓦结构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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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延期
免予评审申请书
申请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符合有关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非煤矿山,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延期免予评审使用,由申请单位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二、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评审组织单位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其中,“联系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三、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四、申请书表格中“安全监管部门意见”栏内,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只需县(市、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填写意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由市、县(市、区)二级安全监管部门填写意见。
五、提交本申请书时,附以下文件资料:
1、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2、三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情况的说明;
3、企业出具的三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或者评审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本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情况的说明(并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或者评审单位出具的执法文书、书面整改意见书及整改完成情况说明);
4、企业对产品、生产能力、构建物和周边状况变化等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应包括本推进方案列举的基本要求符合情况)的说明;
5、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申
请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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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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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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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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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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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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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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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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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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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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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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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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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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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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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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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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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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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采 矿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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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采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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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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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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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尾矿库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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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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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型 □傍山形 □平地型 □截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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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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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式 □下游式 □中线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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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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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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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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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等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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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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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 □二级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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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
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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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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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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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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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组织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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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可另附)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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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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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